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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宝牌氨基酸口服液属三无产品
来源: 日期: 2008-3-31 10:56:51 发送:发送给好友

      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2008年第四号消费警示

  近期,烟台市消协依据消费者投诉反映情况了解,烟台市市场上销售一种叫“双宝”牌氨基酸口服液的保健品。该保健品消费者服用后会产生头晕眼花、全身无力、嗜睡的症状。该保健品在烟台市区的个别药房,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药房分店出售。经查,该口服液标示上无生产日期、无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,属典型的“三无”产品。

 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建议有关行政部门查处的同时,特发布消费警示: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“双宝”牌氨基酸口服液;已经购买此保健品的消费者可以到购买的药房凭发票要求退货并按《消法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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